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干部扎实做事、创先争优,井岗镇结合实际建立了井岗镇干部“实绩档案”制度,并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实绩档案”制度具有真实性、长期性、全面性、公正性和实效性。
组织考核确保真实性。井岗镇机关部门负责人,村、居、开发区主要负责人根据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井岗镇干部“实绩档案”申报表》,于双月末报镇党政办。党政办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对个人上报的内容进行全面客观审查,审查如实则登入干部“实绩档案”,确保其真实性。
定时申报确保长期性。井岗镇的“实绩档案”申报采取双月末申报的方式,将“实绩档案”制度列为党政办公室的一项常规工作,实现记在平时、报在平时、考在平时。避免“平时不算账,年终靠印象”的现象,确保“实绩档案”制度成为井岗镇一项长期制度。
三大板块确保全面性。“实绩档案”申报的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完成情况、绩责评价三大板块,即不仅包括领导干部的工作内容,而且包括该项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以及干部在落实工作中担任的角色、工作完成的难易程度,既要体现工作成果,也要记录工作过程,还应如实反映未完成工作的原因,确保全方位记录。
公开公示确保公正性。干部个人申报“实绩档案”,由分管(包联)领导签字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张贴公示,晾晒干部个人的工作实绩。公示时间为5-7工作日,公示方式为镇机关楼宣传栏、电子屏,让单位同事和群众了解和监督。
挂钩考核确保实效性。干部“实绩档案”突出平时考核和过程考评,形成客观、科学的干部实绩评价结果。干部“实绩档案”的内容作为干部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时,将认真查阅考察对象的“实绩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