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步安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陈步安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
夏守政同志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
樊国东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
中共合肥市蜀山区委员会
关于陈步安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陈步安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
夏守政同志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
樊国东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
中共合肥市蜀山区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