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各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各创新团队设立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28”产业创新团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厅〔2011〕13号)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于2012年共同组织开展了第二批“228”产业创新团队申报、评审、考察、公示和创新团队带头人选聘工作。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第二批评审设立的18个“228”产业创新团队及选聘的带头人名单予以印发。
各创新团队管理责任单位要按照创新团队设立申报书和创新团队带头人选聘合同规定,积极支持创新团队开展工作,以合芜蚌综合试验区和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为平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进集聚一批高端人才,着力培育一批顶级、知名的创新型龙头企业。
附件:合肥市第二批“228”产业创新团队及带头人名单
合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