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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登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9 信息来源:

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学分登记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2013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登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学分登记申报对象

2013年度参加在线学习的人员

二、学分登记申报内容

干部学分登记申报的内容为《合肥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包括基础学分、奖励学分和处罚学分三部分。其中:

基础学分包括干部参加脱产培训、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在线学习等所获得的学分。

奖励学分包括干部参加在职自学、学历学位进修、专业资格考试、实践锻炼、学习成果运用等所获得的学分。

总体要求:县处级干部年度学分不得低于60学分,科级以下干部年度学分不得低于50学分。

三、学分登记申报的方法与程序

1、学分制考核采取个人申报、组织审核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由区委组织部向所在单位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学分申报统一在“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进行,按以下流程操作:登录后点击“学分制”进入学分申报页面—>选择相应学习方式并填写相应栏目—>点击“申请”完成申报。(详细操作指南可点击“学分制”进入学分申报页面后左下方下载)。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工作,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将名单于1122日前反馈至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2、明确时间要求,确保在20131210日前完成年度学分登记申报工作。

3、加强宣传,使广大干部了解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工作的相关内容和要求,自觉执行各项规定,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

4.如果其他学习形式学分申报达不到总体要求,可以通过在线学习完成。

 

附件: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登记申报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

 

 

中共合肥市蜀山区委组织部          

20131115      

 

 

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登记申报

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

 

 

联络员

 

 

请于1122日前报送至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电话:65121100,传真65112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