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县、“五个好”乡镇党委(标兵)和“五个好”村党组织(标兵)评比表彰的通知》(合组〔2016〕261号)要求,现将拟推荐为“五个好”乡镇党委(标兵)和“五个好”村党组织(标兵)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意见。
一、拟 推荐“五个好”乡镇党委(标兵)
井岗镇党委
二、拟推荐“五个好”村党组织(标兵)
南岗镇梁墩村党总支
小庙镇五十墩社区党总支
三、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定结果存有异议的,可用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区委组织部组织科(电话:65121111)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2、举报、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举报者要以对全区基层党建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此次公示工作。凡故意诽谤、恶意中伤的,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
3.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6日)。
特此公示。
中共合肥市蜀山区委组织部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