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提高干部信息化管理水平,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现将有关干部信息采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区直机关全体公务员、事业副科及以上人员。
二、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人员专门负责,严格按照采集表要求认真填报,保证所有表格采集信息的完整准确。
其中:1.工作简历需从参加工作开始逐条填写;
2.组织考核填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3.离休退休情况不需填写;
4.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均需填写。
请在蜀山先锋 网“表格下载”栏下载干部信息采 集表,于5月10日前将采集表发送至 ssgbk1100@126.com
中共合肥市蜀山区委组织部
201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