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剑程序监督“无缝对接”。一是强化“双向监督”,实行干部实绩考核、组织考察和公开选拔工作组织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全面落实拟考察人选预告公示制度,严格考察工作组长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干部选任工作公开、公正性。二是强化“职能监督”。实行纪检监察、信访综治、审计、计生等部门对拟提拔使用对象联合鉴定制度,准确掌握被考察对象从政情况,有效防止带病上岗。三是强化“全方位监督”。在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干部、纪检监察干部中聘请了8名特邀监督员,对干部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建立落实常委会票决干部制度,部分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实施全委会公推公选制度,增强干部选任工作透明度。
二剑党内监督“全程监控”。一是突出实效性。建立落实新提拔干部试用期内谈话制度,通过谈思想、谈工作、谈学习、谈要求,及时准确地了解新提拔干部试用期内思想状况、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促进新提拔干部成长成熟。二是突出经常性。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健全了案件查办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常性监督。三是突出导向性。建立落实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制度,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干部考核重要依据,激发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意识。
三剑社会监督“广开言路”。一是落实信访接待制度。公开24小时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受理群众举报。二是落实协查制度。由区委宣传部牵头,抽调专门人员担任协查员,建立了新闻媒体专报机制,拓展监督渠道。三是落实反馈制度。对苗头性问题,由区委将向单位或干部本人发“提醒通知书”;对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但明显存在问题的,发“整改通知书”;对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及时上报纪检监察机关。四是落实报告评议制度。纳入区管领导干部个人年度实绩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干部个人升迁直接挂钩。五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一把手”监管职责,科级干部出了问题,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班子成员出了问题,追究主要领导责任。